为了定期开展毕业生跟踪和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的调查工作,了解有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认知情况、课程体系合理性、人才需求信息及人才培养质量等,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责任机构
在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学院的毕业生跟踪和社会评价工作小组,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包括系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
二、评价周期
应届毕业生跟踪调查每学年开展1次,往届毕业生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社会评价在下一轮人才培养方案全面修订前不定期开展。
三、毕业生跟踪与社会评价的方法
(一)应届毕业生调查:可采取问卷调查和座谈等形式,问卷调查的覆盖全体毕业生,参加座谈的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往届毕业生调查:可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形式,应跟踪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充分考虑地域分布、企业类型、岗位工种等差异。
(三)用人单位调查:可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形式,主要选择毕业生较多的代表性用人单位。
(四)企业行业调查:可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形式,主要为与专业相关的企业和行业组织的专家。
(五)第三方调查:可委托第三方教育咨询和质量评估机构,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独立完成跟踪调查任务。
四、收集的信息
(一)在应届毕业生调查环节,收集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认知、课程体系合理性和学校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管理等评价反馈信息和就业情况。
(二)在往届毕业生调查环节,收集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培养目标达成、毕业要求认知、课程体系合理性的评价反馈信息和职业发展情况。
(三)在用人单位调查环节,收集与有关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的评价反馈信息和与专业相关的人才需求、培养目标合理性、课程体系合理性的评价反馈信息以及对毕业生的评价。
(四)在企业行业组织调查环节,收集与专业相关的人才需求、培养目标合理性、课程体系合理性的评价反馈信息。
五、结果的利用
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的结果用于分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进学生管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建设等工作提供依据,推动专业建设的持续改进,达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