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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药学院实验室(平台)安全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平台)安全,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成大实设【2022】1号)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按照“谁指导,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指导教师对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学生担负主要指导和安全监管责任。

二、指导教师必须接受相关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并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每五年考核一次。

三、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审核其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并确保学生接受到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掌握相关实验操作规程,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指导教师必须清晰掌握学生实验活动的各种安全风险(仪器设备设施风险、操作流程风险),确保学生能够正确使用相关仪器设备设施、遵守正确的相关实验操作流程,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五、指导教师严格审查验证学生独立设计的实验,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指导教师必须尽到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在实验室的各种违规行为。

七、对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指导教师必须主动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配合做好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学 生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和遵守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等学校、学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自觉学习安全知识,认真参加学校、学院和实验室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未经许可(授权)不擅自进入实验区域开展实验活动。在实验室工作期间保证遵守实验室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实验室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四、开展实验前制定实验方案,充分掌握实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验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

五、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压高温、放射性、感染性等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前,实验方案必须经指导老师签字批准,报本实验室负责人备案后,方予以实施。

六、实验结束后,关闭仪器电源,仪器、试剂归位,清理实验现场,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关闭门窗。未经批准,不带出实验室任何物品。

七、实验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冷静妥善地处理,尽量把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如较为严重,有危及人身安全可能时,应及时撤离现场,并通知邻近实验室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尽快报警。

八、若本人未遵守相关规定,因违规造成安全事故,接受学校和学院相关责任追究。

九、本承诺书有效期至承诺人完成学业,办结离校手续后自动终止。

若承诺人在校攻读期间因各种原因更换指导老师,则承诺人需与变更后的指导老师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药学院实验中心教学区的创新实验室(房间号: )于~期间供开展科研工作,作为该房间安全责任人承诺做好以下事项:

1、承诺遵守《成都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暂定)》(成大实设【2022】1号)和《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要求;

2、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做好报备工作;

3、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与实验室准入及值班制度的工作;

4、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相关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及申报工作;

5、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落实该实验室出入记录、培训记录与使用记录台账本等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6、落实危化品及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7、落实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

8、落实该实验室“五关”(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与“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

9、落实进入本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的安全风险评估及预防措施;

10、及时上报与处理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记录。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申请人:

年 月 日

药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时提高警惕,对参加实验的学生和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指导。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反安全工作规章规程的一切行为。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实验教学期间,教师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6、严格执行实验室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做好出入库和使用记录。

7、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药品、试剂及时归柜上锁,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药品瓶、试剂瓶及时更换标签。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或有关人员将危险化学品、实验器具带出实验室。

8、严格执行《成都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实设【2015】8号),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到“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人开锁、双账”的“五双”管理;按规定程序申购(或领用),并做好库存、使用等记录,熟悉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对较长时间不用的剧毒化学品严格按照程序退回学校危险品仓库管理。

9、实验“三废”排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暂时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要分类收集、妥善保存,防止污染环境。对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实设【2015】9号)要求执行。

10、实验室用电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电气设备或动力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要求使用或改变。严禁擅自拉接电线和网线,确因需要拉接,应经学校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各种电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接线无老化或裸露现象,确保绝缘良好。

11、有变压器、电感应圈的设备,应安置在耐高温的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得覆盖或防止易燃物。使用空调机要定期维护,定期对室内进风口滤网进行清洗,防止灰尘堵塞造成电线发热产生火灾隐患。

12、因工作需要使用大功率电炉,要求电炉放在隔热垫上并且使用人不能离开使用现场。

13、定期检查清洗超低温冰箱过滤网和定期检查实验室压力容器的安全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4、压缩气体钢瓶、高压灭菌设备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指导使用,安放场地应有防爆防火设施,安全阀和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保持灵敏可靠。各种压缩气体钢瓶要分开放置,离明火一定距离,同时放置暴晒。使用中禁止碰撞和敲击,漆色标记应保持完好,专瓶专用。其余事项均按照《成都大学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成大实设【2015】13号执行)

15、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要穿工作服,特殊环境下戴工作帽、手套、防毒面具等,加强个人劳动保护。

16、要严格执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时,使用人一般不得离开现场,学生使用必须有老师指导。

17、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日常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仪器设备及各类器材管理应井井有条,不用的仪器设备及物资应收拾整齐,放在适当位置。

18、实验室在无人使用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将水、电、门、窗关好,严防电器设备长时间通电,供水管长时间供水。

19、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关好水管、门窗、电源等,妥善放置实验室各种危险物品。对危险性大、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定期重点检查,确保假期期间不出安全事故。

20、遇有突发性事故,努力做到沉着冷静,及时扑救与组织处理。不管大小事故,主动协助调查事故,如实反响情况。

21、因个人疏忽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不推诿责任;因故意造成事故发生的,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并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2、学院对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一份,学院实验中心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4、安全责任书每两年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

学院安全责任人:

学院分管领导:

系(中心)主任: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