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学院学生班级工作与学生学习、生活的组织管理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特点把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的传授结合起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抓好学生的基础文明教育,帮助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不断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使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改革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
为加强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使班主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中的管理、指导作用,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根据我院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选聘条件
(一)班主任由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觉悟高,业务基础好,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与专职学生教育管理教师(辅导员)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二)学院新进教师必须承担学院班主任工作,对学院安排班主任工作拒绝承担的,不得参加年终学院各类评优评奖和职称评定。学院和各系领导、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将其列入日常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工作日程之中。
(三)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数量选派班主任,原则上一名老师担任班主任不得超过两个专业年级。班主任任期二至三年,允许连任(特殊情况不能担任班主任的,应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受聘者在任期内应对班主任工作尽职尽责,全力作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例会,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教育与指导;关心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协助做好学生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学生教育工作。
(三)做好班干部选拔、培养和考核;指导班委、团支部开展工作,抓好班级集体建设,创建优良学风和先进班级。党员班主任要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在优秀学生中的组织发展工作。
(四)学期初,督促班委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作好期末工作小结。结合班级特点开好每次班会,如重点开好新学期开始的评奖与动员会、期中的班级学风情况分析会、期末考试前的考风督促会、离校前的总结会、安全教育等。
(五)主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年鉴定工作,做好奖学金、荣誉称号和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定工作。
(六)参与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始业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教育活动;经常到学生班级和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原则上到学生宿舍每月不少于一次,随班听课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学期与班级学生普遍谈心一次,每学期要针对本班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至少上两次班主任指导课,按时参加班级召开的班会,指导班级工作。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填好《学生工作记录本》。
(七)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时间和开展班级文体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教育学生搞好寝室卫生,遵守寝室文明公约;鼓励并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八)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遇到学生突发事件、缺勤达到7-10学时及以上的、违纪受处分、学习明显下降或有三门功课不合格等情况,应及时与家长沟通,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情况并配合做好教育工作。
(九)掌握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协助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
(十)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掌握班级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反馈班级学生的异常心理和行为,协助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完成班级学生心理建档工作。
(十一)班主任对学生的在校安全负有教育、引导的责任,在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春节等,要求班主任在节前进行安全教育与引导,超过15人的班集体旅游,班主任应与学院、学校签署学生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工作制度
(一)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班主任工作例会。
(二)班主任要定期深入班级、寝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开展工作。与每个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解答他们在思想上、学业上、生活上的困惑,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指导班委会、团支委会开展工作。
(三)建立工作沟通和汇报制度。班主任须经常与辅导员、任课教师沟通,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
(四)班主任要认真填写《成都大学班主任工作手册》,并于每学期末将手册和学期工作总结报送学院党委。
第四条管理与考核
(一)班主任管理实行以学院为主、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全校班主任进行宏观管理。班主任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二)班主任应按照要求出席学校或学院召开的班主任工作大会及相关培训,无故缺席不得超过两次。经常无故不参加或者多次请假的班主任,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扣除当年班主任津贴20%。
(三)每学年末由学工办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学院党政班子审核确认。其中根据班级各项指标随班考核占70%,日常工作考核占30%。通过检查审核《学生工作记录本》、召集学生座谈会、问卷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可量化的指标(注册率、就业率、学生或班级奖惩情况、参会记录等);考核结果记入班主任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干部晋级、提职和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严格按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所带班级在学院、学校取得重大成绩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没有按学院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事故的班主任,学院将取消其班主任资格,并取消当年学院各类评优评奖资格和职称晋升资格。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