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成都大学药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揭榜挂帅”专项行动(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计划”)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特色鲜明,国内一流药学院”建设规划和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对标专业认证标准,加快推进我院一流专业内涵建设,激励我院教职工积极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一流课程、一流教材等建设,发掘我院卓越教学骨干,培育省部级以上教学团队,特启动药学院2022年度一流专业建设“揭榜挂帅”专项行动(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计划”),用于资助在我院教育教学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或团体。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专业建设“揭榜挂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由学院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专业建设“揭榜挂帅”专项行动方案制定;负责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项目及“揭榜挂帅”项目资助审定。

(二)专业建设“揭榜挂帅”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设在药学院专业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计划的申报和“揭榜挂帅”项目资助的申报。

二、资助项目设置

(一)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项目

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3个团队,团队成员由团队负责人自行招募。

入选团队可直接获得1万元培育经费,并带头完成20分专业建设“揭榜挂帅”项目任务(详见附件1)。

(二)“揭榜挂帅”项目

每月组织一次成果审核和认定公示,按1分资助0.05万元计,分值累加资助,所设名额不限。

获得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项目团队,超过项目任务20分的部分按分值累加资助。

三、申报范围及成果认定时间

(一)申报范围

药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成果认定时间

1.“卓越人才”培育项目:2018年01月01日至2022年04月15日

2.“揭榜挂帅”项目: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遴选办法

(一)“卓越人才”培育项目

团队负责人提交《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资助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业绩支撑材料,由工作小组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通讯评审并予以公示,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揭榜挂帅”项目

个人提交《药学院专业建设“揭榜挂帅”资助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工作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成果审核和公示,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办法

取得“卓越人才”培育项目经费资助的团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意累计20分“揭榜挂帅”项目任务,考核视为优秀。该段时间内,未能完成“揭榜挂帅”项目任务的团队,需要以成都大学药学院为第一单位,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北大核心期刊教改论文1篇,考核结果为合格。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卓越人才”培育项目团队于2022年4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资助申请表》及相应支撑材料至专业建设办公室。

(二)申请“揭榜挂帅”项目人员于2022年12月1日前,每月均可提交一次《药学院专业建设“揭榜挂帅”资助申请表》及相应支撑材料至专业建设办公室。

七、专业建设“卓越人才“计划

学院共设置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后备人选及专业建设“卓越人才”两类人才梯队。

(一)“卓越人才”后备人选

凡完成“揭榜挂帅”项目任务10分的人员,授予成都大学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后备人选”称号,纳入学院“卓越人才计划”管理。

(二)“卓越人才“

凡完成“揭榜挂帅”项目任务20分的人员,授予成都大学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称号,纳入学院“卓越人才计划”管理。

八、其他

(一)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后备人选及专业建设“卓越人才”称号将与今后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聘条件直接挂钩。

(二)取得专业建设“卓越人才”称号的人员在校内推优评先予以重点倾斜。

(三)专业建设办公室于2022年12月31日公示2022年度各项考核情况,未完成任务的团队或个人视为未结题,结题后方能申报药学院其他项目。

(四)本专项行动(计划)即日起正式实施,由专业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84616920,地址:十陵校区9教D栋407办公室。

附件:1.成都大学药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揭榜挂帅”计分细则一览表

2.成都大学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资助

申请表

3.成都大学药学院专业建设“揭榜挂帅”资助申请表

附件1:

成都大学药学院一流专业建设“揭榜挂帅”计分细则

一览表

项目

计分细则

学科竞赛

1.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国家级奖计20分,省级一等奖计15分,省级二等奖计10分、省级三等奖计5分,校级奖计3分。

2.获得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药学实验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国)/生命之星科技邀请赛(省),国家级奖计15分,省级一等奖计10分,省级二等奖计5分,省级三等奖计3分,校级奖计2分。

3.与药学相关的其他学科竞赛,国家级奖计10分,省级一等奖计5分,省级二等奖计3分,省级三等奖计2分,校级奖计1分。

4.同一项目获奖就高计算不重复计分

教材编写

1.以主编、副主编身份参与人民卫生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药学相关教材和书籍编写并出版,计20分;编委计10分。

2.以主编、副主编身份编写并出版其他出版社的药学相关教材和书籍,计10分;编委计5分。

课程建设

1.获得省级以上金课,课程团队负责人计20分,成员计5分,成员计分不超过3人。

2.获得校级金课,课程团队负责人计10分,成员计3分,成员计分不超过3人。

教学改革

1.获得省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计10分。团队类项目,排名前3的主要参与人计2分。

2.获得校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计5分。团队类项目,排名前3的主要参与人计1分。

教改论文

只第一作者计分,其他作者不计分,见刊计分。

1.C刊教改论文,每篇计20分。

2.北大核心期刊教改论文,每篇计10分。

3.一般教改论文,每篇计5分。

教学成果奖

1.获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负责人计20分,排名前3的获奖人计5分,排名3-10的获奖人计2分。

2.获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负责人计10分,排名前3的获奖人计3分,排名3-10的获奖人计1分。

教学先进

1.获得国家级教学先进称号,计20分。

2.获得省级教学先进称号,计10分。

3.获得校级教学先进称号,计5分。

教学竞赛

1.获得国家级以上教学竞赛奖,计20分。

2.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5分。

3.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奖,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实习基地

建设

实习基地建设是指经教师牵线建成的,接纳学院本科生进行暑期实习及毕业实习1个月以上的基地,以实习基地协议和学生实习报告为依据。

1.接受60人以上基地,计10分;

2.接受30-60人基地,计5分;

3.接受10-30人以下基地,计3分;

4.接受10人以下基地,计2分。

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

1.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项5分;

2.获得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项3分;

3.获得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每项2分。

附件2:

成都大学药学院专业建设“卓越人才”培育资助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及等级


民族


岗位


专业

方向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个人工作业绩

(2018年1月

以来)

1.主持教改项目

2.发表教改论文

3.获得教学成果

4.其他成果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打榜

计划

一、工作方向简介(200字以内)

二、预期工作业绩(提纲式逐条撰写,每条建议50字以内)

示例:

1.2022年拟发表教改论文及目标期刊名称

2.2022年拟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情况

3.2022年拟申报一流课程名称及级别

4.2022年拟拟编撰教材名称

5.2022年拟联系建设实践基地名称(合作企业名称)

6.2022年拟参加教学竞赛及级别

学院

评审意见

£优先资助(91-100分)

£建议资助(81-90分)

£暂缓资助(71-80分)

£不予资助(70分及以下)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附件3:

成都大学药学院专业建设“揭榜挂帅”资助申请表

申报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及等级


民族


岗位


专业

方向


2022年

已完成任务

申报人:

年 月 日

拟申报专项

资助

填写得分项、分值及所获资助额度。

示例:

一般教改论文1篇,5分*500=2500元。

职能部门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学院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