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实施教学督导制度。为有效实施教学督导,保证教学督导的规范有序与科学合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督导组织与机构
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即教学督导组,督导组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在教务办与各系部密切配合下,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参谋机构、信息反馈机构、教学咨询机构、教学检查督促机构和教学评价机构。
二、督导组专家组成
一般5-9人组成。主要由院领导、系主任、教授组成,每届任期3年。
三、督导组职责
(一)教学检查
督导组负责对全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与全过程检查。检查包括随机检查与定期检查。全方位检查中,主要检查教师的理论教学、实验与实习教学、各系、部的教学管理、教风与学风等;全过程检查中,主要检查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与成绩评定等。
(二)教学信息反馈
督导组及时了解与反馈学生对教师的师德、教学态度、知识与学术水平、教学质量与效果的意见;了解与反馈教师对学生的学风意见;了解与反馈学生和教师对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等。
(三)教学诊断评价
督导组对教师、课程或其他教学环节,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开展诊断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或各级领导。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数。
(四)教学指导
督导组在充分调查、了解我院教育教学现状的基础上,对我院的教育教学政策、教学管理制度与措施、教育教学运行机制、教育教学改革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在听课、查阅教案、综合评判等基础上,对教师的个别教学进行指导;在掌握学院教育教学整体情况的基础上,对我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等进行专门指导;在熟悉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对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及人员进行指导。
四、督导工作开展形式
(一)听课
听课是教学督导的基本方式。
听课的主要目的是:熟悉、掌握全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反馈给相应的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本人,并给予教师相应的指导。
听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教师课堂教学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现教师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和教师课堂教学的突出表现),了解学生的课堂表现。
(二)随机抽查调研
随机抽查调研能有效反映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真实情况,是督导工作的重要方式。督导专家组在与教师和学生的直接接触中,随机调研收集师生对学校管理、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学质量、课程设置、教风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直接反映给学院各级领导和教学管理部门,以加强领导与教师、领导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三)专项检查
1.检查考试环节
督导专家组对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和开学前的考试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考试纪律的执行情况、试卷的准备与保密情况、学生成绩评定的公平与公正情况、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的分布情况、考试安排与考试管理情况等。
检查的方式主要有:巡视考场、抽样检查学生考试试卷、统计分析学生考试成绩、调查学生和教师对考试的意见等。
2.检查实践性教学环节
督导专家组对全院的实验教学、实习教学与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实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实验室管理的规范与科学情况、实验教学改革情况、实习教学(尤其是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地点选择、实习内容、实习的教学时数、实习效果与实习报告的质量评定等。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
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教师配备、教师指导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毕业答辩等。
4.调查教风与学风
主要调查学生的课堂出勤率、课堂纪律情况、作业完成情况、早晚自习情况等,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班级和表现较差的班级实施跟踪调查;调查教师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教师的教学态度与师德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