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专业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过程和教学形式。为保障毕业实习质量,根据《学校成都大学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
(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使学生了解工业大生产具体运作及其相关药学知识,增加学生应用实践能力。
(二)巩固和丰富有关药学类专业、制药工程理论知识、综合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公关能力、观察分析和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及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企事业单位第一线的工作。
(三)使学生深入实际了解医药行情、国情,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实习的组织形式
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的具体情况,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等形式,有组织地进行毕业实习工作。学院鼓励对实习方法、实习内容进行改革,使实习工作适应当前形势,确保毕业实习质量。
三、工作程序
(一)拟订毕业实习大纲
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实习均应有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大纲是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实习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它是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的主要依据,各专业应在制定专业培养计划的同时,拟定该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并指定必要的实习指导书或编写实习参考资料和思考题。
2.毕业实习大纲的内容应包括:目的和任务、内容和要求、实习程序、时间安排、组织形式、学生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指定参考资料、成绩考核及评分办法等。
3.毕业实习大纲编撰和实施按照学校教学大纲管理办法执行。
4.在毕业实习大纲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定期修订。同时,应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制定实习计划
1.专业应以毕业实习大纲为基础,根据实习的特点,编制实习计划及实习经费预算,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将实习计划送交学院教务办备案。
2.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内容、实习单位、起止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形式、年级专业、指导小组、实习程序安排、经费预算等。
3.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实习指导教师
(一)本科学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即大一入校选择专业导师。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一般配备两名,一名为专业导师,一名为实习过程参与毕业实习指导的教师。
(二)指导教师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三)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6人,如在校外实习基地开展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每人带教不超过3人。
五、组织落实实习单位
(一)各专业根据实习计划,负责组织落实毕业实习单位。
(二)集中实习的实习单位选择原则为:
1.实习单位的规模、设施等条件能基本满足毕业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
2.就近就便,相对稳定;
3.实习单位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并在需要时能安排师生食宿。
(三)分散实习对实习单位的基本要求由各专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对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确有困难的学生,应由各专业负责安排。
(五)采用集中实习的,在实习开始前一周将毕业实习(集中)单位汇总表报学院教务办备案。
(六)采用分散实习的,在实习开始后一周内将毕业实习(分散)单位汇总表报学院教务办备案,以便抽查。
六、实习的过程管理
(一)毕业实习前,各专业均应在成立相应的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指导教师、辅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实习工作,并明确分工。
(二)实习期间,各系应派专人到各实习点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实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开始后的一周内将巡视安排表交学院教务办。
(三)对于多个专业、学生人数较多且在同一地点同时实习时,学院可派辅导员参加,以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对采用分散实习的专业,各专业要主动与实习接受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七、毕业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二)实习成绩可根据考试、实习报告、调查报告、实习日记、实习表现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内容,方可参加实习考核工作。
(三)各专业可采取笔试或口试等有效方式,对学生进行实习情况的考核。
(四)实习的成绩由接受单位初评,各专业组织指导教师复评。
(五)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也可以采用百分制,但专业内部需要统一。
(六)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含病事假),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修,否则不能参加考核。实习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
(七)对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者,学院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八、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
为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有利于交流和积累实习教学经验,实习结束后,各专业应组织参加实习的师生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有条件的可以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书面总结于实习结束二周内交学院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