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成都大学药学院培养目标的制定、修订及审批制度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培养目标的制定、修订程序

(一)根据各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等为标准,严格按照学校的总体安排与要求,对培养目标进行制定、修订,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学院成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行业专家等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考评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的修订工作。

(三)培养目标的修订随培养方案同时进行,以四年为一个修订周期,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四)各专业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开展培养方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经教学院长审批后,报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核,向学院反馈、充分交流意见后,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公布并予以实施。

二、培养目标的审批制度

审批程序:

各系制定审核→学院审核→学校专家审核→学校备案→实施。

审批原则:培养目标的内容和指导思想,不仅要体现学院的定位,体现学院指定的办学指导思想和路线,还要体现时代特征,体现当前教育改革的主流。培养目标要严格执行,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证,具体为:

1.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

2.适应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要求,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对学院的要求,人才培养要求特色明显。

3.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依据国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依据学校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保证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体系完整。

4.有利于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以及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5.培养目标需凝练专业特色,以国家一流专业为指引,凸显药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优势,引领专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