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保密与印刷
试卷印制程序:
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课程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审定试题并分别在“成都大学试卷密封袋”上签字。
任课教师将试题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另一套作为补考或备用,到指定地点印制试卷。试卷印制部门按要求将“成都大学考场情况表”、“成都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装入试卷袋,供监考人员考试时使用。
教务办于考试前两天到印制试卷地点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清点份数,同时检查是否有印制错误,并将预先按考场人数打印好的参考学生名单装入试卷袋,供考试时考生签到使用。确认资料齐备,密封试卷袋后领取并存放于安全处。
试卷印制部门应符合试卷印制所要求的保密条件。试卷印制完成后,应将试题原件交教务处,不得留存复印件,废卷一律销毁。
含有考试试题的试卷、计算机、磁盘、光盘、U盘等载体在课程考试结束之前按秘密级管理。试题泄密事件按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
二、排版规定
要有利于学生答卷和书写、有利于阅卷和检查。建议题型标题采用4号加粗字体,后面括号详细标明分数;其他采用小4号字,填空与选择题等用2倍行距,便于学生在其行中书写,其他可用1.5倍行距。
三、命题要求
我院试卷命题首先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如规范的试卷格式。两名以上教师承担同一课程,必须统一命题。
四、命题范围
依据课程教学规范规定的内容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试题要覆盖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基本分析计算方法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的能力。
考试的命题要充分体现考试的目的,应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试题的难度要恰当,难易搭配要合理,题量要适中,要注意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题型力求多样化。一般学生能在90分钟左右完成答卷。试题的措词要严谨明确,避免引起多义、歧义或误解等情况。同一份试题中不应当出现有重复的内容。一般不得有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五、命题形式
闭卷考试的试题应力求题型多样化。一般除有考核学生“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的基本题外,还应有一定比例的考查学生创造性思维和综合运用能力的提高题。其中,主客观题目原则上可以各占50%。试题可采用名词解释、填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问答、计算分析、绘图、综合论述等形式。每份试卷至少设计4种以上的题型。名词解释每小题最高4分,填空和选择每小题最高2分;除综合题(含跨章、跨节)外,一般问答等每题最高10分。
六、试卷准备
同一门考试,应拟定A、B二套形式和难度相同的试卷,A、B卷供教务处选择或作补考、重修考试。试卷难易程度要适合,题量适中,分值分配合理(注意学时比例与考分比例的差距)。各套试卷间内容应避免重复,不可避免的内容其重复总量应控制在30%以内。
七、试卷评分标准
每套试卷要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客观性试题答案确定、唯一;主观性试题答案准确、全面、简洁,主观题的答案采取要点给分方式,每题答案最大得分点分数不超过5分,最小给分单位为0.5分。试题满分为100分,每题应注明分值。
八、命题审核要求
命题人必须提前3周完成试卷的命题工作。教研室安排审题和试做,并根据审题和试做情况,满足要求则填写考题审批表,审题人、试做人亲笔签名确定,并注明日期。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试题,审题人、试做人必须立即通知命题人,由命题人再次整改,然后再提交审题和试做。
最后,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签署意见后,交由系上审查并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可以复印。教研室负责试题内容(大纲)、形式审查,系部负责试题形式、内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