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成都大学药学院本科教学机构及其职责规定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学院

建立以书记、院长负责的,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实验副院长、各系主任(系副主任)、本科教学基础部和实验中心主任、学科办、专业办等参加的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教学秘书和评估秘书任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秘书。

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是院教学工作的监督、评估和决策咨询机构,其职责是:审议教师的上岗资格;审议和指导各系教学计划;根据教学任务,审定本院教学(理论、实验)课程安排和主讲教师名单,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的有序进行;指导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估;组织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

二、系

根据本科专业目录和学院现有专业,设置相应系部。系部设置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或系主任助理),其中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一律由学科负责人兼任。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职责:接受学院领导,全面负责系部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根据药学院和本系发展规划,制定所负责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制定系部专业教学工作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组织编写课程教学规范;完成系部承担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并对完成质量进行考核;负责系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系部教学的检查工作,加强教风、考风建设;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及其他学术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负责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以示范课和课堂教学观摩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同行评价制度;组织系部教师进行课程建设,负责院级精品课程、系级重点课程的推荐工作和协助主讲教师开展各类课程建设工作;根据院、系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要求,制订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部专业教材征订计划的汇总和上报,组织系部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开展教材建设工作;负责系部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建档工作,并按照院系要求上报相关教学资料和数据;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

系副主任或系主任助理职责:接受学院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领导,全面负责全系教学日常工作。协助系主任,做好以下工作:负责专业建设任务,制定建设方案和规划,组织、落实和实施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组织和落实教学任务,提出任课教师的选聘建议;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负责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负责各类申报和评估工作,做好教学文件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做好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完成学院安排和布置的其它工作。

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中心是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基地,是推动学院实验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学生科创的强力支撑。实验教学中心设置主任1名,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服务,完善中心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实验实践教学质量;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做好实验教学组织建设及中心人员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实验课程建设,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负责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实验类“金课”建设工作;完成学院安排和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课程组

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细化系部职责,促进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特设置课程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承担课程教学的教师,都必须归属一个课程组。课程组负责课程基本建设,共同制定授课计划,更新教学内容,建设教学资源等;承担系部教学工作,负责课程考核命题、阅卷、归档等日常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集中教学研讨活动等。课程组实施课程组负责人制,在系部(教研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药学院

2020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