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材是体现实验教学质量在重要载体,为规范实验教材选编,根据《成都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修订)》《成都大学关于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管理的实施方案》以及药学院《教材选用、评价及评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编要求
(一)实验教材选编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鼓励教师结合专业特色编写实验教材,充分挖掘课程特色,设计特色实验项目,并能提供学生课后练习拓展空间。
(二)对内容已陈旧老化的教材应及时更换或编写更新。选用、订购教材原则上应是近5年出版(含再版或修订)的教材。
(三)实验教材一般应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所用仪器设备、步骤和方法、注意事项、预习要求、数据处理和实验报告要求等。对于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还应包括对学生需完成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拟定实验方案、选择所用实验装置、确定实验方法、整理实验数据和分析实验结果等。
二、编写程序
(一)课程组负责相应课程实验教材的编撰工作,编撰前应充分调研,广泛研讨,结合学院特色和平台优势,紧扣行业、社会需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编写具有课程特点的实验教材。
(二)编写原则坚持“注重基本操作和基础实验,加强综合实验和设计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能力”,能够凸显抗感染药物研发优势特色。
(三)课程组完成编撰后,专业教研室对初编教材进行广泛征求意见,讨论评价。
(四)系部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研究讨论、评价,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最后审定,报学校备案。
(五)重视实验教材使用后的师生反映、评价,及时调整和更新。
三、审定程序
(一)实验教材的编写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范围,按照教材建设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结合学院定位和培养目标,把握实验课程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对实验教材选编进行严格评审。具体程序:专业教研室审核,系部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学校备案,征订或印制使用,再评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