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成都大学药学院毕业设计(答辩)人员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21

一、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本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外单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科技人员担任。助教可以协助中、高级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每个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

(二)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态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设计方法。具体的指导任务有:介绍参考文献或参考技术;指导学生制订开题报告、课题计划与论文大纲;跟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和写出评价性意见;参与组织答辩。

(三)学生要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学生无故缺席毕业论文时间累计达到毕业论文总时数1/3,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学生继续做毕业论文的资格,并向学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报学院研究决定并备案。

(四)在正式答辩之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全面细致的审阅,避免出现重大失误,经审阅后应给出评语,定出成绩,并指导学生准备答辩。

(五)学院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记载工作量。对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二、对学生的要求

(一)在毕业论文过程中,学生应该根据课题要求写出开题报告;查阅文献资料和了解有关技术方法;根据任务书要求,制定详细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查后实施,主动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按计划认真开展有关实验、设计和研究,收集资料、采集数据,形成研究成果;在实践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题成果力求观点方法正确、内容新颖充实、材料详实可靠、表述准确通顺、结构合理,并有一定的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精心准备,准时参加答辩,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毕业论文一式三份,其中系存档一份,指导教师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外进行毕业论文的学生还要注意遵守所在单位和当地的规章制度。

(三)毕业论文期间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未经批准缺席缺勤,或不听从教师指导,或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者,或抄袭别人的成果,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者将责令赔偿。

三、对答辩委员会的要求

(一)答辩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院指定的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

(二)答辩委员会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应向学生质询与论文(设计)有关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并考察学生其他综合能力。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答辩委员会应在两天内评定学生答辩成绩。

(三)答辩工作结束后,各答辩委员负责推荐一篇毕业论文,申报“成都大学本科生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