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药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药学院药学科研平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药学院药学科研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182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
本项目主要是对药学科研平台家具设备进行采购,具体清单明细及要求见下表:
2.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投标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所有货物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
(2)合同总价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利润、售后服务、税费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投标人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资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40%,产品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2)投标人保证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果投标人账户信息更改(采购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合同账户),需要在采购人付款前10个日历天内告知采购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无法付款或错误付款,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未提供增值税发票(专票或普票),或发票经国税网验审不合格的,或者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满足采购人财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
(4)投标人应保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货物权属清楚且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规定的质量和规格的要求。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等,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换货,因换货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因不合格产品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包装和运输:
1)投标人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2)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4)采用纸箱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7)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分电话(含网络)服务和上门服务。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后能在2小时内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则无需上门服务。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通过电话(含网络)服务排除故障的,投标人应在故障报修后的3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涉及主要设备更换或者返厂维修的故障排除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售后服务范围包含所有软件、设备以及相关的辅材等的维护和更换。售后服务期内涉及的人工、设备(含辅材)维护和更换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售后服务期内,投标人二次维修都不能达到正常使用需求的,投标人提供免费更换服务。投标人应当在约定时间提供售后服务,若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或提供服务后扔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5年内配件能正常供应,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8)验证方案
1)投标人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后,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货物验收,采购人自收到货物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组织3人及以上的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测试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则签署《验收报告单》;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再由采购人组织重新验收,若货物再次验收不合格则视为投标人不能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2)单次售后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的经办人现场验收并记录,该记录作为售后服务整体验收的依据。售后服务期结束,投标人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售后服务整体验收,采购人自收到售后服务整体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历天内组织3人及以上的验收小组核查售后服务合格率;验收合格,则签署《售后服务验收报告单》;若售后服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9)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验收方式:货物验收为现场测试验收,售后服务验收为考核验收(投标人每次按照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的视为单次售后服务合格,售后服务期内售后服务合格率[合格的售后服务次数/售后服务总次数]低于百分之八十视为售后服务不合格)。
3)验收时间和程序:
①投标人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后,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货物验收,采购人自收到货物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组织3人及以上的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测试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则签署《验收报告单》;若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整改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再由采购人组织重新验收,若货物再次验收不合格则视为投标人不能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②单次售后服务完成后,由采购人的经办人现场验收并记录,该记录作为售后服务整体验收的依据。售后服务期结束,投标人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售后服务整体验收,采购人自收到售后服务整体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历天内组织3人及以上的验收小组核查售后服务合格率;验收合格,则签署《售后服务验收报告单》;若售后服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4)验收内容:
①货物验收内容包括品牌、型号、数量、外观、安装调试、运行状况、使用说明或手册、合格证书、原厂保修单、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售后服务除外)的履约情况。
②售后服务验收内容包括售后服务要求中每一项要求的履约情况。
5)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交付标准及方式:投标人向采购人移交了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使用说明或手册、合格证书、原厂保修单等资料,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设备安装、调整、培训等工作且通过设备验收视为投标人交货。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
2.公开比选时间: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点。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D栋405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相关材料可选择邮寄,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168号,何老师,028-84216020。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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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30% |
30分 |
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
2 |
技术指标及配置52% |
52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重要指标和一般指标得 52 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重要指标(带“▲”号的参数,共 80 项)有负偏离的,扣0.5 分,最多扣 40 分;每有一项一般指标((非“▲”号的参数,共 120 项)有负偏离的,扣 0.1 分,最多扣12 分。 【说明:1、此项扣分以阿拉伯数字“1.2.3.....”为准2、▲号参数须提供佐证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3 |
履约经验8% |
8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成功签订类似装修改造项目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8分。 注: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至少提供一次银行资金收入凭证票据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10%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①设备养护方案②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③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④应急处理方案⑤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以上5项内容为专门针对本项目编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的得10分。每有一处描述不准确、缺乏实质性内容的扣1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不符合项目情况扣2分,扣完为止。 |
六、本项目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8-84216020
成都大学药学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