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 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 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要求,对我所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拟定以下标准和办法,以便严格按照复试要求和程序执行。
一、复试内容、程序和标准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采用面试、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实践(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主要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3.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安排
3月21日到成都大学十陵校区研究生处报到,3月22-23日两天在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进行复试。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安排第二轮复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统一组织考生笔试专业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如下:
药物化学专业: 考“药物化学”科目
药剂学专业: 考“药剂学”科目
生药学: 考“天然药化”科目
药物分析专业: 考“药物分析”科目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 考“微生物学”科目
药理学专业: 考“药理学”科目
各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时间3小时,其中专业英语分值30分,时间1小时(专业英语考试可以携带一本专业字典。)。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①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重点考查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连续表达的能力,总分40分。测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5分钟;②专业综合面试:分专业进行,重点考查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总分6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由复试小组当场评定成绩并有复试记录和评语。
3.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记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办法
1、我所今年药学计划招生29人,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有调整。
2.按照差额复试原则,拟从众多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中遴选高分和优秀考生,按照招生计划29名的120%比例,拟组织约35名考生参加复试。
3、各专业复试考生来源。我校药学一志愿考生上线11人列入复试人选,余下复试名额进行调剂, 100701药物化学、100702药剂学、100704药物分析学、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6药理学各专业均接收调剂生。调剂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我所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课与我所课程相同或相近。如:可接收医学、药学(含理学学科门类药学)、化学(专业代码0703)、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
4.所需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医学学科门类A区初试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我校确定的调剂原则方能参加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按照调剂要求取得我校研究生复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我所复试,不及时确认复试信息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5.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分数线由我校统一自主划定。
五、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复试小组应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和录音,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
2.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权重的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参考加权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
5.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剩余招生名额,从调剂考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6.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我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拟录取,未按时确认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7.为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和我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成都学院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
二O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