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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校级奖学金、 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0级、2021级本科生: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1—2022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本科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用于奖励2021-2022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2级新生除外)。

二、本专科校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2.名额分配

校级各等级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3.时间进度

学校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时间安排(见附件2)

4.工作要求

(1)各班学习委员负责在11月10日前将本班的《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见附件3)收齐以“**班+奖学金”命名的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dyxyxgb@163.com)

(2)各班符合人选请于11月8日-10日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填报《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三、本科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校级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时间进度

学校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符合人选请于11月8-10日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填写《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

2、各班学习委员或分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负责在11月10日前将本班的《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收齐以“**班/学生会+荣誉称号”命名的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cdyxyxgb@163.com)

四、校级集体荣誉称号评选


   本专科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4.工作要求

1、请各班积极申报,获得“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的还将推荐参评校级 “十佳先进班集体”。

2、学院将认真作好候选班级的评审大会工作,彰显学生优秀典型人物和班集体的示范作用。评审大会时间暂定11月11日在九教D405会议室举行,具体另行通知,并将上报学生处备案。

3、各班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先进班集体的事迹材料和 申报表(见附件5)纸质版,交到9教d407李老师处。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1000—2000字之间。

4、十佳先进班集体将在校级风采展示环节,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作好“十佳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网络投票。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和分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5、注意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在同一学年同时获得。奖学金申请上一学年平均成绩应在班级或专业前30%且不得有不及格课程,素拓得分需满4分。

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上一学年需无重修课程。

工作联系人: 李老师 8461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