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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大学“‘青春·典范’ 2024年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作者:王倩 来源: 点击:

各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先进班级的示范带动作用,生动展示当代青年将"小我"成长融入"大我"奋斗之中的先进事迹和青春风采,在我校树立学生学习和班级建设榜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成都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成都大学“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十佳大学生”一名;“十佳先进班集体”一名,未获得“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则获得提名奖。

(三)时间进度

1.学院初审推荐(2月28日-3月20日);

2.学院公示阶段(3月21日-3月28日);

3.易班网风采展示及网络投票(4月1日-4月7日);

4.线下风采展示(4月7日);

5.校级评审大会(十佳大学生4月9日、十佳先进班集体4月16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同学、班级要最大限度的彰显本人优秀典型事迹和班集体的榜样作用。

2.各同学于3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通过药学院邮箱cdyxyxgb@163.com报送“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主要用于易班网络投票轻应用制作)。候选人、候选班级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200字以内。

(五)评审工作要求

1.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2.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学院监督电话:84616361

学校监督电话:028-84616553、84616008

监督邮箱:XSC_szk@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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