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成都大学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处《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年拟招收药学硕士研究生的全体药学院研究生导师(含校外研究生导师)。

二、审核基本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在20248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即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才可申请本次导师招生资格。

(二)岗位条件:

1.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行为。

2.对存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中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取消研究生本年度招生资格。

3.申请者有主持的在研课题,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可直接支配的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或3年内(20216月至20245月)以通讯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SCI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原则上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成都大学为第一单位)。

4.高校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5.申请者必须实事求是的报送本人的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招生数量:

每位硕士生导师每届招收硕士生不超过3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总和)。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

学院根据学科规划、师资力量及招生录取人数,在学校标准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1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62412:00《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并发送至药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yxyjs@cdu.edu.cn《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9D407联系人:陶老师,张老师),并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所填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应以科技处、社科处登记在案的成果为准。目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名单,以研究生处备案为准。

(三)学院审核

学院根据学校基本条件和学院实施细则对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申请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62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四)审核结果

具有2024年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须完成2024年暑期研究生处组织的导师培训,取得培训学时证明后,方能参与今年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张老师

电话:84616392

邮箱:yxyjs@c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