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药学院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1007
(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药学1055
遴选具体二级学科(领域)见附件2。
二、遴选对象
符合我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人员。
三、科研成果认定的时间范围
近五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遴选程序
个人申报所需材料:
1.纸质版材料:申请人按照《办法》要求准备《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符合直接认定导师资格者准备《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转确认申请表》(附件4),并按照《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支撑材料目录》(附件5)提供支撑材料并按顺序整理成册。(申请人均须提供支撑材料)。申请人于2024年2月29日(周四)17:00前将全部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药学院9教D407。
2.电子版材料:附件3《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或附件4《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转确认申请表》,附件5《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支撑材料》,附件6《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情况汇总表》。申请人于2024年2月29日(周四)17:00前将个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药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工作邮箱yxyjs@cdu.edu.cn。电子档命名格式“导师姓名+遴选附件3或附件4”,“导师姓名+遴选附件5”,“导师姓名+遴选附件6”。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调整招生二级学科(领域)应填写《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调整招生二级学科(领域)申请表》(附件8),申请人于2024年2月29日(周四)17:00前将附件8纸质版提交至药学院9教D407,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药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工作邮箱yxyjs@cdu.edu.cn。
联系人:陶老师、张老师,电话:84616392,电子邮箱yxyjs@cdu.edu.cn,办公地点:9教D栋407药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