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认真做好我所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成大学〔2018〕102号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就2018年成都大学川抗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和申请条件
详见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参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按规定提出申请;
2.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7)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并于2018年9月18日12点前交到学工办,复印件请本人签名。
3.同时将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18研究生奖学金个人信息统计表-模板》电子版发到cdsiiayjs@163.com,邮件以“姓名-2018年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个人信息统计表”命名,附件以“姓名-文件全名”命名,请不要打包发送。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获奖人名单,并在本所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须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进度安排和要求
学生申请阶段:9月17日—9月18日
学院(所)评审阶段:9月18日—9月19日
学院(所)公示阶段:9月21日—9月27日
学校审定阶段:9月27日—9月28日
学校公示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和申请条件
详见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评审程序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须参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按规定提出申请。
2.参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最新填写要求》(见附件10)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并于2018年9月18日12点前交到学工办,复印件请本人签名。
3.同时将填写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18研究生奖学金个人信息统计表-模板》电子版发到cdsiiayjs@163.com,邮件以“姓名-2018年学业奖学金审批表+个人信息统计表”命名,附件以“姓名-文件全名”命名,请不要打包发送。
4.评审委员会确定本所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后,应在本所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进度安排和要求
学生申请阶段:9月17日—9月18日
学院(所)评审阶段:9月18日—9月19日
学院(所)公示阶段:9月21日—9月27日
学校审定阶段:9月27日—9月28日
学校公示阶段:9月29日—9月30日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除享受已有的生活补助外,应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4〕1号)规定。
(三)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人须参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最新填写要求》(见附件9)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于2018年9月18日12点前交到研管办。川抗所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研究生的入学资格、人事档案等进行初审,梳理拟获助学金研究生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不低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
学生处会同研究生处汇总学院(所)报送名单后,进行审核,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进度安排和要求
学生申请阶段:9月17日—9月18日
学院(所)评审阶段:9月18日—9月19日
学院(所)公示阶段:9月21日—9月27日
学校审定阶段:9月27日—9月28日
学校公示阶段:9月29日—9月30日
四、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申请要求同上
五、研究生学校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和申请条件
详见学校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评审程序
1.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人,须参看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按规定提出申请。
2.参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最新填写要求》(见附件10)如实填写《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并于2018年9月18日12点前交到学工办,复印件请本人签名。
3.同时将填写的《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18研究生奖学金个人信息统计表-模板》电子版发到cdsiiayjs@163.com,邮件以“姓名-2018年学业奖学金审批表+个人信息统计表”命名,附件以“姓名-文件全名”命名,请不要打包发送。
4.评审委员会确定本所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后,应在本所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进度安排和要求
学生申请阶段:9月17日—9月18日
学院(所)评审阶段:9月18日—9月19日
学院(所)公示阶段:9月21日—9月27日
学校审定阶段:9月27日—9月28日
学校公示阶段:9月29日—9月30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关于做好2018年川抗所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