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和《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成大学〔2022〕40号)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汇总审核,拟认定387名同学(含2名差额)为我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0月19日17:00前实名向药学院学工办(综合保障楼A103)吕老师处反映。联系电话:028-84616361。
药学院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