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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8 点击数:
全体同学:
药学院学生支部培养发展标准在各位同学的积极建议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现将2024版培养发展标准公示一周,公示期4月28日至5月5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发送至cdyxyxgb@163.com。
药学院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
学生党员先锋队
一审:
二审:
三审:
上一条:关于将杨璇等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将 熊川惠 等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