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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3 点击数:
根据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我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纳入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现将拟优先审评的药物品种与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填写附件《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品种异议表》,并反馈给我中心:wuq@cde.org.cn。(生物谷Bioon.com)
来源:生物谷
链接:http://news.bioon.com/article/6692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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