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药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药学院高效液相色谱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药学院高效液相色谱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0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包括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1套。本项目采购用于天然产物复杂体系分离分析的高效液相色谱系统,核心功能是对为微生物、植物提取物等复杂混合物进行高效分离、定性识别与定量分析。系统利用高压输液泵将流动相输送通过色谱柱,依据不同组分与固定相相互作用的差异完成分离,再由紫外检测器对洗脱组分进行检测。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括:
(1)具备对天然产物复杂基质中多组分同时分离、定性及定量的能力,满足活性成分含量测定、有关物质(杂质或共洗脱成分)分析以及相关检测方法建立、优化的需要;
(2)支持按分析任务设定检测波长,并能够满足中国药典等标准方法对检测波长条件的使用要求;
(3)针对紫外吸收光谱具有精细结构的天然产物成分,检测器应能够按研究需要设定检测波长,具备与上述科研需求相适应的波长设定步长、波长准确度及波长重复性,以便准确对应目标成分的检测波长,支撑吸收特征比对及跨方法、跨文献定量结果的一致性;
(4)具备操作简便、结果可核查的波长校准或自检功能,保证仪器在日常科研使用中波长长期稳定、检测结果可追溯。波长校准可采用氘灯特征谱线、标准滤光片/标准物质或其他等效、可溯源的方式实现,不限定具体硬件形式。
2、用途的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高效液相色谱仪主要用于药学院天然产物分离分析科研工作,服务对象为微生物、植物提取物等复杂样品中活性成分及有关物质的分离、定性与定量分析,包括多组分同时测定、药典及文献方法复现、检测方法建立与优化等。
上述研究常涉及甾体、类胡萝卜素、黄酮等紫外吸收光谱具有精细结构的成分,并需在文献或标准规定的检测波长下开展定量分析。为此,仪器在波长设定步长、波长准确度、波长重复性及波长长期稳定性方面须与科研需求相匹配,以避免因波长偏差或设定精度不足导致定量误差、鉴别困难或方法比对失败。
本设备同时可用于药学等相关专业的仪器分析实验教学,帮助学生掌握色谱分离原理、精密仪器操作规范及数据处理方法,并支撑药典收载液相色谱分析方法的教学复现。
3、技术参数及要求(含质量、品名、规格尺寸、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安全要求等)
注意:
l技术参数中有明确的证明材料要求的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l标注“▲”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重要性条款,应尽量满足,供应商需提供①厂家彩页和公开发行的说明书②经食药监局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③检测报告复印件④实机功能照片佐证材料”(以上4点证明材料满足1点即可)(具体技术参数中有明确的证明材料要求的以具体技术参数中的要求为准),如无佐证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如无可不填写)。
5、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如无可不填写)
梯度配件包一套,色谱柱1根。
四、商务要求:
1、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该项目预算总价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质量保证与安装调试
2.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2.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5卖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2.6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买方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2.7卖方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买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卖方应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2.8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
3、与采购标的有关的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含培训)等
3.1提供的技术资料
3.1.1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发);
3.1.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说明;
3.1.3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3.1.4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3.1.5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3.2售后服务
3.2.1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3.2.2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应保证国内不超过7天,国外不超过21天。
3.2.3终身零配件供应: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5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3.2.4卖方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并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
3.2.5质保期后,卖方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5、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同时履约保证金在产品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7、验收标准和方法:
7.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7.1.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7.1.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1.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7.1.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7.2货物安装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7.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7.4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3次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7.6乙方工作人员在设施、设备安装、测试、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8日9:00-17:00
2.报名方式: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发送电子邮件至douchao@cdu.edu.cn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厂家彩页和公开发行的说明书(包含用于此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盖章)。
3.公开比选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下午14:30-17:30点。
比选地点:成都大学综合保障楼A202学术研讨室。
4.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纸质档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4)技术参数及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4)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
(5)厂家彩页和公开发行的说明书以及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比选文件格式自拟并装订成册,密封完好。未装订或未密封可做废标处理。
六、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评分标准
七、本项目联系人:窦老师,电话:18628144142
成都大学药学院
2026年10月12日